@onlinedopamine 的帖子在 indie hacker 圈引发讨论:如果你是搬到东南亚、每天拍 vlog 的独立开发者——恭喜,你只是成千上万做同样事情的人之一。
他说过去一年遇到不少人,整个营销策略就是「做这件事,然后被 levels 转发」。他并不反对当创作者:如果想走创作者路线,尽管去录;但如果目标是做生意,那么在热带地方拍视频,往往是把辛苦钱托付给你的客户最不想看到的东西。
对出海独立开发者,这是一个关于「受众是谁」的提醒:同行的点赞和大号转发,不等于付费客户的信任。Build in public 的内容应当服务于目标客户——展示可靠性、更新节奏、解决了什么问题。
可执行:回看最近 10 条社媒内容,标记哪些是给同行看的、哪些是给客户看的;把至少一半换成客户视角的案例与产品更新。原帖互动(工具返回):👍 39 · 💬 25 · 🔖 9 · 曝光 3470。